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2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2亿元~4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358,384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494.52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40元/股~6.9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50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4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358,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9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49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