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15  东阳光(600673)公司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2月14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阳光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