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中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22,928,308.54元。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997,623,869.42 | 785,402,792.3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4,988,008.07 | -294,316,016.90 | 1,243,646,752.1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022,928,308.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83,026,661.7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1,439,581.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83,026,661.7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403.9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公司正处于战略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期,结合公司液冷及智能机器人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储备相应的资金,以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为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方式的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一致认为,结合公司液冷及智能机器人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且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3.91%,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