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0  东阳光(60067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5-20号债券代码:242444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4月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5-22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回避了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23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5-24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4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5-25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5-26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5-27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临2025-28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34.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25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9.4亿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5-29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3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