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十一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九次监事会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5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1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到会3名,李红女士、宋建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控股股东对董事长的提名、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强公司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