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到期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峨铁公司”)发来的《关于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39,661,0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出借期间为2023年2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川投峨铁公司《关于拟继续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鉴于前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即将届满,为有效盘活资产,川投峨铁公司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5个交易日后,继续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且在任意连续3个月内用作转融通证券出借的股票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本次拟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39,661,038股,若在业务开展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和收益率,在川投峨铁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不超过上述39,661,038股时,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本业务的实施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