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田湾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相关手续完整合规的前提下,向川投集团申请2023年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6亿元
(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利率按签署借款合同时同期限贷款LPR执行。
本提案属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吴晓曦先生、李文志先生、张昊先生、龚圆女士回避表决。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川投电力下属公司提供3.5亿元短期融资资金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给予高奉山公司提供1.52亿元短期融资资金支持,给予百花滩公司提供1.98亿元短期融资资金支持,期限不长于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LPR利率,且不低于公司资金融资成本,待高奉山公司、百花滩公司置换后的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后,立即偿还。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