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730,302,776.71 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说明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53,751,359.61 | |
减:当年投入募投项目 | 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400.00 | |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税前) | 4,591,232.88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3,941,762.69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562,283,955.18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283,955.18 | 注 |
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 1,553,000,000.00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
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提案报告》。2022年6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11601016018160157436 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该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当月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01870836051508838 | 9,283,955.18 |
合计 | —— | 9,283,955.18 |
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5,742,850.26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713,122.27元, 已通过其他自有资金账户缴纳仍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5,029,727.99元。本年度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PAG
发行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赎回日 | 本年收益(含税) | 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0 | 2023/11/3 | 2024/5/17 | 4,591,232.88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收益型 | 453,000,000.00 | 2023/11/9 | 2024/5/9 | 3,850,500.00 | 0.00 |
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00.00 | 2023/11/6 | 2024/7/1 | 200,000,000.00 | |
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0 | 2023/11/6 | 2024/7/10 | 300,000,000.00 | |
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0 | 2023/11/6 | 2024/7/5 | 300,000,000.00 |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0 | 2024/5/27 | 2024/10/22 | 300,000,000.00 |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3,000,000.00 | 2024/5/15 | 2024/10/22 | 453,000,000.00 | |
合计 | 2,306,000,000.00 | 8,441,732.88 | 1,553,000,0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合计1,553,000,000.00元,相比2024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553,000,000.00元保持不变。
三、 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9,406.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030.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5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上半年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 399,406.54 | 349,406.54 | 349,406.54 | 0.00 | 221,800.00 | -127,606.54 | 63.48% | 详见备注1 | 否 | |||
两河口水电站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51,230.28 | 1,230.28 | 102.46% | 详见备注2 | 否 | ||||
合计 | — | 399,406.54 | 399,406.54 | 399,406.54 | 0.00 | 273,030.28 | -126,376.26 | 68.36%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上半年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中,尚未支付的投资款根据董事会决议大部分实施了现金管理,暂未形成募集资金结余。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备注: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2024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4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29.85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4.17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预计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由于该项目工程尚未竣工,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无楞古)、203.79亿千瓦时(有楞古),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无楞古)、38.80亿元(有楞古))。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6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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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两河口水电站项目 | 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27,230.28 | 51,230.28 | 102.46% | 详见前文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两河口水电站)建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