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银江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攀水电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金沙江银江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的1978万元以内。
该送出工程是银江水电站工程的配套工程,未包括在前期投资
决策范围内。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