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虞慧彬 赵金生 钟保国 顾爱华 叶斌
于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