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3年4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