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11  交运股份(600676)公司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10月1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对聘任会计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045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对聘任会计师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045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代物流板块深化改革框架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现代物流板块深化改革框架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