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3: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ST航通(600677)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

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

2023年7月11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航天通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近年以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出现了严重资不抵债,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沈阳新星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沈阳新星拟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一、沈阳新星情况概述

1.沈阳新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0715784531A

住所: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9,6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改装,机械电子设备、加油机及自动加油计量设备、制冷设备、家用电器、航空航天配套产品、汽车零部件、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及技术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自有房产、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销售等。

2.沈阳新星有关财务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沈阳新星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万元):

收入利润项目 2020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营业收入 6,471 4,507 1,798净利润 -4,811 -13,992 -3,117资产类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资产总额 26,317 13,300 8,212负债总额 36,362 37,337 35,365

净资产 -10,045 -24,036 -27,153

(2)截至2023年5月31日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5月31日,沈阳新星资产总额80,572,001.17元,其中流动资产25,963,753.36元,非流动资产54,608,247.81元。在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368,498.51元、应收账款7,621,288.37元、预付款项2,650,267.44元、其他应收款1,195,380.13元、存货13,925,706.62元、其他流动资产202,612.29元;在非流动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907,465.84元、固定资产净额23,168,351.03元、无形资产净额25,441,033.62元、在建工程2,524,739.36元、长期待摊费用2,566,657.96元。沈阳新星负债总额357,184,257.08元,均为流动负债,其中应付账款50,738,232.17元、预收款项431,783.77元、应付职工薪酬23,080,091.33元、应交税费3,040,872.45元、其他应付款276,781,335.99元、其他流动负债243,596.27元。所有者权益-276,612,255.91元,其中实收资本196,000,000.00元、资本公积6,896,210.54元、盈余公积7,554,985.56元、未分配利润-487,063,452.01元。

从上述财务情况可见,沈阳新星资产负债率已经高达443%,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正常偿还到期债务。

3.诉讼及执行情况

截止2023年5月31日,沈阳新星有27个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涉案金额达2587万元,其中已执行583万元,尚有2004万元未执行完毕。

二、申请破产的原因

近年来,沈阳新星基本处于持续亏损状态,经营所需的各项支出无法得到足额弥补。与此同时,沈阳新星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导致应付款项无法按期偿还,且预计可变现的有效资产无法覆盖负债,已基本不具备持续经营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第二条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沈阳新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同时,鉴于沈阳新星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相关资质,在其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虽然其陷入了经营困境,但沈阳新星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沈阳新星拟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司法重整,一是推动沈阳新星债务清理,重构核心技术和市场能力,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平稳向好发展;二是推动公司剥离亏损企业,减少亏损源,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2.沈阳新星拟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事宜尚待沈阳新星注

册地法院裁定。若沈阳新星后续被法院宣告司法重整,沈阳新星将被管理人接管,从而退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一旦沈阳新星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公司将对相关投资、债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

3.若后续沈阳新星司法重整事宜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全力配合推动招

募重整投资人事宜,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亏损,法律诉讼不断,银行账户被冻结,已经无法正常办理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结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负面影响。为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同意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