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09-30  *ST航通(600677)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或“本公司”)股票转让的交易价格于2024年9月25日、9月27日、9月30日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5%涨幅限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当

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二)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

中院)《决定书》【(2024)浙01 破申147 号】,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对申请人的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已向杭州中院提出预重整申请。杭州中院决定受理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同时收到杭州中院《决定书》【(2024)浙01 破申147 号之一】,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上述事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编号为:临2024-038号)。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