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3 编号:临2024-049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标红为修订内容)全文修订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议召
开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后续序号依次修改。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
股东会通知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券监
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第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办公地点,具体由公司在每次股东大
会通知中明确。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会议的通知
中指定的其他场所,具体由
公司在每次股东会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删除监事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标红为修订内容)全文修订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三)监事会提议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持。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
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