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3: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1-23  *ST航通(600677)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27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1破申147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1月3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浙01破206号】,杭州中院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13日,杭州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2024)浙01破206号《公告》,就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发出通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2024-057),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为:临2025-001和临2025-002)。

2025年1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01破206号《复函》和(2024)浙01破206号之一《决定书》, 杭州中院就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事务作出复函,就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作出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事务

杭州中院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管理人《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请示》,管理人认为公司继续营业将有利于确保重整期间生产经营及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的运营价值,最大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度保障广大债权人、职工、股东等相关方的利益,且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运转、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整体稳定,故请求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杭州中院经研究,答复如下: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二、关于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5年1月14日,公司和管理人分别向杭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杭州中院许可重整期间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杭州中院查明,公司业务专业性强,保密要求高,内部治理机制相对完善且正常运转。管理人经初步调查认为公司具备自行经营管理的能力,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并制定了监督方案,对公司的财产管理及营业事务进行监督。杭州中院认为,公司熟悉自身资产、业务情况,内部治理机制仍在正常运转,具备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并且,管理人对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明确了监督职权范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由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利于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过程中,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接受杭州中院及管理人的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