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现场会议登记终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由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
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因公司属地“合镇并村”政策执行,导致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名称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变更后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最终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变更后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最终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相应条款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 公司住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 |
除以上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变更登记注册、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