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现场会议登记终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由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现场
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议案二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资料。
本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了审计服务,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费用为80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中审亚太具体情况,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3-075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