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79 900916 公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凤凰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293,826.3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4,534,203.95元。结转后,本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2,729,868.42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870,462.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凤凰 | 600679 | 金山开发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凤凰B股 | 900916 | 金山B股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朱鹏程 | 马玮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5楼 |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5楼 |
电话 | 021-32795679 | 021-32795679 |
电子信箱 | zpc@phoenix.com.cn | mw@phoenix.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自行车、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童车、健身器材、自行车工业设备及模具,与上述产品有关的配套产品;物业、仓储、物流经营管理。”
公司主营凤凰自行车整车业务具有完善的品牌管理、生产研发和产品销售体系,生产销售的凤凰牌自行车系列产品,不仅远销欧美拉非等国际市场,更是国内家喻户晓的著名畅销产品。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入天津爱赛克100%股权、天津天任100%股权和凤凰自行车49%股权,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经营规模和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自行车、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童车、健身器材、自行车工业设备及模具,与上述产品有关的配套产品;物业、仓储、物流经营管理。”
公司主营凤凰自行车整车业务具有完善的品牌管理、生产研发和产品销售体系,生产销售的凤凰牌自行车系列产品,不仅远销欧美拉非等国际市场,更是国内家喻户晓的著名畅销产品。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入天津爱赛克100%股权、天津天任100%股权和凤凰自行车49%股权,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经营规模和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3,257,858,555.81 | 3,017,146,038.25 | 3,020,961,138.25 | 7.98 | 3,476,527,719.25 | 3,484,440,61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58,646,599.71 | 2,111,868,274.47 | 2,115,683,374.47 | 2.22 | 2,461,578,470.86 | 2,469,491,370.86 |
营业收入 | 1,739,322,692.17 | 1,609,895,458.97 | 1,609,895,458.97 | 8.04 | 2,057,906,332.59 | 2,057,906,33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93,826.30 | -308,040,663.87 | -312,138,463.87 | 不适用 | 103,995,604.51 | 103,995,60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213,295.14 | -310,933,333.61 | -315,031,133.61 | 不适用 | 88,322,007.75 | 88,322,00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1,279.99 | 224,615,911.09 | 224,615,911.09 | -106.46 | 65,465,687.46 | 65,465,687.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20 | -13.471 | -13.5690 | 增加15.59个百分点 | 4.776 | 4.8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79 | -0.5978 | -0.6060 | 不适用 | 0.214 | 0.2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79 | -0.5978 | -0.6060 | 不适用 | 0.214 | 0.21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51,574,080.01 | 510,330,053.25 | 420,047,733.89 | 457,370,825.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51,349.24 | 10,100,764.47 | 7,717,770.52 | 12,323,94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517,396.02 | 5,236,119.02 | 5,091,576.79 | 7,368,20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07,386.22 | 76,605,112.66 | -14,006,246.68 | -33,112,759.7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442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03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 | 117,377,339 | 22.7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 0 | 64,743,722 | 12.56 | 25,404,217 | 质押 | 39,339,50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 -4,450,000 | 17,950,702 | 3.4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翔宇 | 5,302,001 | 10,650,581 | 2.07 | 0 | 质押 | 5,348,58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0 | 7,788,900 | 1.5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宋学昌 | -1,303,000 | 7,628,458 | 1.48 | 6,252,02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窦佩珍 | 4,400 | 6,809,320 | 1.32 | 4,763,44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汪荣生 | 24,400 | 5,023,201 | 0.9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676,600 | 1,746,640 | 0.3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周晓建 | 0 | 1,380,255 | 0.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1)上海市金山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和王翔宇3)宋学昌和窦佩珍三组分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