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增持、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股东减持所致,不涉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及一
致行动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湖房地产”)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70,317,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42%,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朱伯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2: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伯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1日,贤达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0,540股,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贤达实业及一致行动人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67,356,321股增加至69,376,861股,持股比例由
6.5299%增加至6.7257%。
2019年4月25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由1,031,513,793股增加至1,442,740,310股。贤达实业及一致行动人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69,376,861股增加至97,127,606股,持股比例由6.7257%被动增加至6.7322%。2021年5月11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9,729,509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740,310股变更为1,363,010,801股(内容详见公司2021-028公告)。贤达实业及一致行动人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6.7322%被动增加至7.1260%。
2023年5月15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22,155,991股,公司总股本由1,363,010,801股变更为1,340,854,810股(内容详见公司2023-023公告)。贤达实业及一致行动人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7.1260%被动增加至7.2437%。
2024年8月20日,贤达实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810,000股。贤达实业及一致行动人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97,127,606股减少至70,317,606股,持股比例由7.2437%减少至5.2442%。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贤达实业 | 53,885,057 | 5.2239% | 51,457,836 | 3.8377% |
景湖房地产 | 13,471,264 | 1.3060% | 18,859,770 | 1.4065% |
合计 | 67,356,321 | 6.5299% | 70,317,606 | 5.2442%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1,031,513,793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340,854,810股为基数计算。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
况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