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