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健)

查股网  2026-04-30  南京新百(600682)公司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曹健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利。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均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末,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蔡邕(主任委员)、袁千惠、张轩、唐志清、曹健

审计委员会:贺伊琦(主任委员)、蔡邕、王建文、曹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建文(主任委员)、贺伊琦、曹健、蔡邕、唐志清

提名委员会:曹健(主任委员)、王建文、蔡邕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3、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曹健,男,1963年出生,博士,教授。曾先后担任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导师学院副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文学部委员、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等职务。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且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备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是否出席年度股东会
曹健1101现任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独立董事对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相关业务及各位候选人的履历、背景、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做出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等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

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2025年重点关注事项

1、聘任公司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拟聘任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经核查认为:相关人员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经核查认为: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3、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经核查认为: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2025年度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专业建议、风险把控与合规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及经营决策,加强

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以专业意见优化决策、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健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