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112次)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11  京投发展(600683)公司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第112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二O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第112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确定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确定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表决办法:

1、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计票时以每一股为一票计算;

(4)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只能发表以下三类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并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6)。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2-6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通过。

4、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并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议程之一

1、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二

2、 关于确定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特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季发放,未能出席董事会且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的,每次扣津贴1,000元。

上述津贴标准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三

3、 关于确定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是指由公司基联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为公司的员工,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外部监事: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监事,外部监事的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人/每年(税前),津贴的发放自其选举为公司监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津贴按季发放,未能出席监事会且未授权其他监事代行表决权的,每次扣津贴1000元。

上述津贴标准自审议本事项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四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孔令洋先生、高一轩先生、刘建红先生、邱中伟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五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程小可先生、段宏伟先生、唐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程之六

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开展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提名黄林祥先生、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将与公司基联工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1、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令洋,男,198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9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前期规划部项目经理、前期规划部高级项目经理、建设管理部高级专家;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副经理、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挂职任广西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任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高一轩(曾用名“高轩”),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 年 6 月至 12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项目官员;2007 年 1 月至 10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驻华副总代表;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前期部项目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本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刘建红,男,1973年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2010年3月至2015年9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门头沟投资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3年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邱中伟,男,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2005年至2015年,任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任太盟亚洲资本总裁及合伙人,兼任太盟中国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2017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洪成刚,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7年7月至2017年5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成本中心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成本中心主任。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李洋,女,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6年2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中层助理级专家、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2、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小可,男,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2年5月至今,兼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段宏伟,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至201年12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任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中关银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明,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审判》编辑;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科长、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2005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科长、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北京审判》副主编; 2009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高级法官、法庭内外杂志社副社长;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副主任、法庭内外杂志社负责人、审判员、高级法官;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顾问;2017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第一党支部书记、

常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副书记、常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中心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常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中心主任。

3、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林祥,男,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10年7月至2013年5月,任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北控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审计事务部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敬东,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至2006年,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经贸系系主任;2006年至今,任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2015年至今,任中国法学会WT0法研究会副会长。2018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