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1  京投发展(6006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海”)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控股子公司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6.66亿元(含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5年,借款不计收利息。

●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京投兴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补充京投兴海运营资金,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拟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6.66亿元(含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5年,借款不计收利息。本次京投兴海其他股东按其股权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

(二)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6.66亿元(含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5年,借款不计收利息。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因京投兴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司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HU3CXT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9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路22号院北楼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曙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持有其51%股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本次京投兴海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资信状况:京投兴海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 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2024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486,150.32442,068.60
负债总额473,149.83428,965.24
净资产13,000.4913,103.36
资产负债率97.33%97.04%
项目2023年1-12月 (已审计)2024年1-12月 (已审计)
营业收入663,177.5962,566.98
净利润14,843.38102.87

(三)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及京投置地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1.97亿元,截至2024年末提供财务资助余额8.50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356.48亿元、净资产3,015.17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30.67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债务人: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本金不超过16.66亿元

3、借款利率:不计收利息。

4、借款期限: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兴海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各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兴海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京投兴海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借款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京投兴海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因此,同意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借款总余额700,048.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9.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总余额787,815.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2.73%;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