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8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