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