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伍松涛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上述决议的有效期需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伍松涛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24年11月22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