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3-04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1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4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6,647,558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2,295,558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14,352,0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1%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99%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2% |
(三)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向辉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非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及顾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职工代表监事张庆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2,295,558 | 100 | - | - | - | - |
H股 | 4,932,000 | 34.3645 | 9,420,000 | 65.6355 | - | - |
普通股合计: | 47,227,558 | 83.3709 | 9,420,000 | 16.6291 | - | -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2,270,658 | 99.9411 | 24,900 | 0.0589 | - | - |
H股 | 2,164,000 | 15.0780 | 12,188,000 | 84.9220 | - | - |
普通股合计: | 44,434,658 | 78.4406 | 12,212,900 | 21.5594 | - | -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42,295,558 | 100 | - | - | - | - |
2 |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42,270,658 | 99.9411 | 24,900 | 0.0589 |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同意;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玉鸿、许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防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