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变更<关于避免与中船防务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预案》。
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利平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尹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上交所公告编号:2025-004)。
2、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决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