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3-21  金龙汽车(60068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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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第第一一次次临临时时股股东东大大会会

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议案三: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 7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9议案五: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1议案六: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议案七:关于申请15亿额度类永续债的议案…………………………….14议案八: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16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客车销售收入的增长,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将继续与合作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针对以融资方式购车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各子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2023年度担保事项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额度预计

(一)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3年批准发生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 (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为客户担保余额 (未经审计)
1金龙联合120.000.0056,522.0075,510.00
2金龙旅行车120,000.0049,300.0090,800.00
3苏州金龙130,000.0054,354.00104,456.00
合计370,000.00160,176.00270,766.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270,766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47%。

(二)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2024年预计发生额度(万元)
1金龙联合120,000.00
2金龙旅行车120,000.00
3苏州金龙130,000.00
合计370,000.0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融资担保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适当调整。

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厦门金龙礼宾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礼宾车)和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我方发生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2023年度 批准额度2023年度 发生额 (未经审计)
1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金龙车身、金龙礼宾车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物流仓储服务45,654.0041,923.62
2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口罩等5.00-
3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联合、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辆及零部件23,500.002,472.76
4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车辆及零部件10,000.001,675.66
5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车辆及零部件5,000.00724.31
6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身零部件、模具销售500.00202.08
7福建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金龙旅行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辆及零部件300.00300.00
8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车身、金龙新能源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汽车零部件、模具销售5,010.001,957.83
9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汽车零部件、模具销售1,000.00-
10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龙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车辆及零部件500.00-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我方发生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4度预计金额
1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金龙车身、金龙礼宾车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物流仓储服务69,850.00
2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技术服务类100.00
3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联合、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辆及零部件25,000.00
4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车辆及零部件10,000.00
5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车辆及零部件5,000.00
6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身零部件、模具销售500.00
7福建省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辆及零部件7,000.00
8福建福汽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金龙联合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辆及零部件1,000.00
9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车身、金龙新能源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汽车零部件、模具销售5,010.00
10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车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车身零部件、模具销售3,000.00

三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集团)及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和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可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一、预计2024年度委托理财金额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理财期限一年以内。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2024年委托理财余额上限 (万元)
1金龙集团250,000.00
2金龙联合160,000.00
3金龙旅行车150,000.00
4苏州金龙100,000.00
5金龙车身35,000.00
6金龙新能源20,000.00
7金龙龙海-
合计715,000.0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作为出口业务占比较大的汽车制造商,海外销售业务面临较大汇率波动风险。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出口业务需要,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与公司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业务交割期间与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成本,部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附加配套期权。

二、 2024年度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预计额度

序号公司2024年度预计签约额度(万美元)
远期掉期
1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5,000.0010,000.00
2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17,000.0010,000.00
3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40,000.0010,000.00
总计82,000.0030,000.0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远期外汇交易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适当调整。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收汇当期公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期,或者因为客户所在地区的政治环境变化,造成收款延迟甚至坏账,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要求各子公司成立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并尽可能聘请外汇金融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由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并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公司。

(二)各子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三)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并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货款引起的违约风险,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预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审批通过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4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目前实际担保贷款余额为4亿元。金龙联合公司为经营需要,拟申请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分别申请2亿元和5亿元贷款,共计7亿元,特申请公司为口行的新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和为国开行新贷款5亿元提供流动性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口行2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买方贷款

(一)主债务情况

2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买方贷款,期限2年,利率不超过2.60%。

(二)担保事项

1.担保对象:金龙联合与口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人民币2亿元贷款;

2.担保范围: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国开行2亿元研发贷款

(一)主债务情况

2亿元研发贷款,期限5年,利率不超过2.50%。

(二)流动性支持相关事项

1.流动性支持对象:金龙联合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人民币2亿元贷款;

2.流动性支持范围: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三、国开行3亿元流贷

(一)主债务情况

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2.50%。

(二)流动性支持相关事项

1.流动性支持对象:金龙联合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人民币3亿元贷款;

2.担保流动性支持范围: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公司拟同意为金龙联合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及5亿元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具体权利义务依有关担保合同或流动性支持函确定。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厦门金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金龙国贸)系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的全资子公司,因需要使用银行授信用于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金龙联合将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对象:金龙国贸4亿元银行授信;

2.担保范围:贷款本金不超过4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期间:一年;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七:

关于申请15亿额度类永续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拟申请类永续债融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类永续债是指通过可续期信托贷款、永续债权融资计划等形式开展无固定到期日、可续期含权的非标债务融资,一般不规定到期期限、可设置赎回或者续期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计入权益,融资金额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提高企业自身权益水平。

一、类永续债融资方案如下

1、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利率市场行情择机提款,可选择一次性提款或分期提款;

3.期限:初始年限+N(初始年限一般1-3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初始年限届满后依照发行条款决定是否续期);

4.利率: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融资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融资相关事宜;

4.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规模及种类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确定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包

括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等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配售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四)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的时机、金额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五)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经办部门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六)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八)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九)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获得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