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刚泰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信息披露 |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否 |
2 |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监事会到期后长期无法换届 | 不适用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06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魏成臣犯合同诈骗罪,已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虽然公司在积极招聘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背景的相关人员,但一直未聘请到合适人员。主办券商已多次联系公司,督促其完成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但鉴于存在以上情况,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2、董事会、监事会到期后长期无法换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0月任期届满后长期无法换届。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董事孙慧于2025年1月提出辞职;公司董事、总经理魏成臣及副董事长徐景琪已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监事陶晓莲于2022年12月提出辞职。公司董事长表示,无法换届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为退市公司,不涉及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因公司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板块上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未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2023年5月5日从每周转让3次变更为每周转让1次,证券简称从“刚泰3”变更为“R刚泰1”,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且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仍将继续维持每周转让1次的分类转让状态。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为退市公司,不涉及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因公司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板块上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未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2023年5月5日从每周转让3次变更为每周转让1次,证券简称从“刚泰3”变更为“R刚泰1”,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且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仍将继续维持每周转让1次的分类转让状态。东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特提示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下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充分关注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充分关注公司目前存在的诸多风险事项,以及可能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无法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二)充分关注公司长期无法换届可能导致重大事项无法及时履行决策程序的风险。关注以上风险,审慎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注以上风险,审慎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并注意投资风险。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