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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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合理考虑了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结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杰、何贵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何贵云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李迪董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