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B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20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375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D股) | 43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639,001,298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399,093,116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D股) | 108,482,627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2,131,425,55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21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19 |
境内上市外资股(D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6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2.8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含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非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德国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曹美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股东代表以及监事代表等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票人。公司董事长李华刚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部分副总裁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表决权委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758,431,292 | 99.8114 | 3,009,406 | 0.1708 | 313,212 | 0.0178 |
D股 | 42,626,478 | 84.6647 | 542,386 | 1.0773 | 7,178,569 | 14.2581 |
H股 | 1,592,353,758 | 99.9679 | - | 0.0000 | 511,797 | 0.0321 |
合计 | 3,393,411,528 | 99.6606 | 3,551,792 | 0.1043 | 8,003,578 | 0.235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表决权委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393,411,528 | 99.6606 | 3,551,792 | 0.1043 | 8,003,578 | 0.235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海尔集团公司、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HCH (HK) INVESTMENTMANAGEMENT CO., LIMITED 合计持有3,234,034,400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特别决议情况:不适用。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本次审议议案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科峰、曹美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