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2  阳煤化工(6006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0月26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贷款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以下简称“晋商银行阳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1.6亿元为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近日,公司收到晋商银行阳泉分行出具的《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因平原化工暂不能偿还2024年1月11日到期的国内信用证差额敞口77,386,208.77元,贷款人要求公司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并于2024年1月11日前支付相关担保履约款,避免债务逾期。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晋商银行阳泉分行通知的履约时限支付了77,386,208.77元的履约款。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平原化工的担保余额为38,060万元,最后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2日。

一、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2022年预计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2022年为平原化工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3亿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所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的,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前,需再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平原化工在晋商银行1.60亿元授信提供担保。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晋商银行阳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平原化工的融资提供担保。2023年12月6日,公司发布《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关停固定床气化炉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根据国务院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和山东省政府淘汰化肥行业落后设备的工作部署,平原化工对其运行的固定床气化炉进行关停。目前,平原化工已全面关停,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晋商银行阳泉分行发出的《通知书》,因平原化工暂不能偿还2024年1月11日到期的国内信用证差额敞口77,386,208.77元,要求公司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并于2024年1月11日前支付相关担保履约款,避免债务逾期。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晋商银行阳泉分行通知的履约时限支付了77,386,208.77元的履约款。本次担保履约款支付后,公司对平原化工的担保余额为38,060万元,预计公司仍将按照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上述贷款的担保义务。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银行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阳煤化工平原化工光大银行阳泉分行15000.002023/2/232024/2/22
光大银行阳泉分行10000.002023/5/222024/5/21
光大银行阳泉分行4200.002023/5/292024/5/28
晋商银行阳泉分行3060.002023/11/142024/11/07
光大银行阳泉分行5800.002023/11/232024/11/22
合计38060.00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平原县城立交东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武金万

(4)注册资本:56029.65万元

(5)股东出资情况:平原化工为公司占比51%的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其他股东为: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占比36.75%;平原县聚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比12.25%。

(6)经营范围:液体无水氨、工业用甲醇、硫磺生产、销售;合成氨、尿素、农用碳酸氢铵、多肽尿素、硫酸铵、缓控释肥、氨水、三聚氰胺、塑料制品、化肥、发电、蒸汽、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服装、棉麻、化纤生产、销售、仓储;安全阀效验(FD1);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原化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3,834.70万元,负债总额为224,107.08万元,净资产59,727.6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96,719.65万元,净利润为-10,385.6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平原化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6,241.10万元,负债总额159,334.18万元,净资产56,906.91万元,营业收入120,193.83万元,净利润-13,445.75万元。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

四、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58.83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5%。其中:

公司对平原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80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3%。公司对平原化工提供的担保最后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2日。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积极对相关债权进行追偿,争取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为准。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