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亚通股份(6006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函查证后确认,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相关订单、合同正常履行。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2023年12月15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崇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有投资者陆续咨询办法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在崇明北七激和北六效分别有1101036.00平方米和605851.00平方米农用土地,上述地块属于基本农田,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畴,敬请投资这注意风险。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0.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22.61万元,请投资关注公司经营风险。

(三)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按计划推进。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上海市崇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经营性用途(商品住宅除外),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司在崇明北七激和北六效的土地性质均属于基本农田,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