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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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28元/股调整为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66,5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486.28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一、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1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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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有关发行价格主要条款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有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3.28元/股调整为3.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
=3.28元/股-0.05元/股=3.23元/股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变,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66,5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486.28万元(含本数)。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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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