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东百集团(60069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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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阶段:二审受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及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本案系原被告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总包费用结算金额产生的争议。原告一审诉求被告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费等合计33,812万元(其中工程款30,61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6,412.20万元(其中工程款5,191.36万元)。双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分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已决定受理该案。

?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以前年度已就该案件足额计提总包成本,足够覆盖应支付的工程款,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且进行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近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置业”)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甘肃省高院”)送达的“(2023)甘民终351号”案件受理通知资料,该院决定受理兰州置业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7月,兰州置业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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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兰州置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被告兰州置业应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费等合计33,812万元(其中工程款30,610万元)。

2023年6月,兰州置业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该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判决被告兰州置业应支付中铁建工工程款、资金占用费等合计6,412.20万元(其中工程款5,191.36万元)。上述案件及一审判决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及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二审受理情况

中铁建工及兰州置业分别在一审判决生效前向甘肃省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兰州置业收到甘肃省高院送达的“(2023)甘民终35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等资料,该院已决定受理,并将于2023年9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各方二审上诉请求如下:

上诉人主要上诉请求
兰州置业 (一审被告)请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如下改判: 1. 欠付工程款数额改判为1,556.45万元; 2. 资金占用费改判为459.16万元; 3. 案件鉴定费398万元全部由中铁建工承担; 4. 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中铁建工承担。
中铁建工 (一审原告)请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如下改判: 1. 兰州置业应支付工程款7,097.04万元,支付工程款利息174.04万元(暂计至2020年5月9日),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市场贷款报价利率支付2020年5月9日至实际付清期间的利息; 2. 兰州置业支付资金占用费2,202万元; 3. 中铁建工在7,097.04万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 一审案件受理费予以改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兰州置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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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前年度已按合同及工程签证等情况足额计提了总包成本,足够覆盖应支付的工程款,预计本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且进行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组织应诉,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