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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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水平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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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
2023年8月25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