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125,407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22,177,978股变313,052,571股。
? 股份注销日:2024年6月27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3月19日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3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6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125,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回购最高价格22.8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91.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
二、注销股份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125,407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注销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回购股份股的申请,注销日为2024年6月27日,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22,177,978股变313,052,571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 | 322,177,978 | 100% | 9,125,407 | 313,052,571 | 100% |
总股本 | 322,177,978 | 100% | 9,125,407 | 313,052,571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95,333,3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若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30.45%。本次股权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