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庭B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退市绿庭(600695)公司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庭投资”)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回购股份报告书》披露的用途,对应的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鉴于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104,729股股份(其中:A股5,661,900股,B股5,442,829股)依法进行注销,同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11,132,100股变更为700,027,3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公告编号:2024-022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2号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指定邮箱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716027邮政编码:200051电子邮箱:yangxf@greencourtinvestment.com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