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股份: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2  岩石股份(600696)公司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7,623.22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仁怀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5)黔0382民初912号),原告布勒(无锡)商业有限公司诉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分别签订了《粮仓设备集成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及《制曲、曲块粉碎及曲粉输送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原告依约分批交付设备,被告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逾期货款13,544,5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13,736元(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1日,实际计至被告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完毕剩余货款59,787,412元或提供相当于剩余货款59,787,412元的合格履约担保,并在完成前述1、2项义务后继续履行合同(提货、配合安装、验收);

3、判令被告支付仓储保管费816,444元(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1日,实

际计至被告提货之日);

4、本案律师费1,600,000元、保全保险费70,000元由被告承担;

5、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案所涉合同履约进度仍需双方最终确认,公司可能需承担逾期利息费用。因本诉讼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传票》《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