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