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收取股份转让款的进展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收取股份转让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31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以20.4亿元的股份转让总价完成对原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51%股权的转让交割,并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2亿元,剩余8.4亿元股份转让款将由交易对手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均胜群英在业绩承诺期间(即2021年、2022年与2023年)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分期进行支付。
2022年期间,公司已根据均胜群英2021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收取了对应的第二期股份转让款2亿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722号),均胜群英在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837万元与人民币29,027万元,2021年和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864万元,高于承诺的2021年至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51,000万元,实现率约为1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取对应的第三期股份转让款3亿元。公司将根据均胜群英剩余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业绩情况以及股份转让款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