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均胜电子(600699)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魏学哲 鲁桂华 余 方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