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