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新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证券代码:400100证券简称:工新3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2023年1月30日,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3-002)。
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召开,审议表决《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工大高新将于2023年5月25日14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工大高新股东建议以网络方式参会并完成表决,除工大高新股东外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以现场方式参会并完成表决。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5时至2023年5月25日下午15时。
(二)现场会议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的全体股东。
2、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管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会议将聘请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其他需要参会的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公告编号:2023-014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联系方式:0451-86269034。
四、关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工大高新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5时至2023年5月25日下午15时。为保障各股东的投票意见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尽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网上业务平台-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且表决意见互不相同的,以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意见为准。
4、根据中国结算网络投票规则,未在股权登记日之前进行确权的股东无法使用网络投票功能。请未确权的股东尽快进行确权,以免对行使表决权造成不便。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风险提示
1、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重整计划获批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八条
公告编号:2023-014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即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存在因《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未获表决通过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请各位出资人审慎行使表决权,共同推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表决通过。
2、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视为无效委托。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