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新3: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证券代码:400100 证券简称:工新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通过执行法院裁定,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变更为深圳高新投,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法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 |
注册资本 | 1,385,210.50万元 | |
成立日期 | 1994年12月29日 |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 |
法定代表人 | 刘苏华 | |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
控股股东名称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是 | 2023年6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黑01破8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程序。 依据上述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深圳高新投通过债转股以及受让工大高新转增股份方式投资,共计受让转增股份935,326,611股,占总股本比例24.33%。 |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为执行重整计划,如果本次重整计划能够全面实施,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大幅度优化,将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 否 |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 是 | |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是 |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5)。 |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三)限售情况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办理相关股份限售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深圳高新投《营业执照》复印件。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