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新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要求。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庆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樊庆峰先生、孟庆津先生、孙文博先生、王丽梅女士、苏宏瑞先生、张冬女士及宋金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重整计划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45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博物产拟作为申请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高新投拟作为认购人。国企资金支持计划挂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博物产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签订相关协议。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