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新3: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证券代码:400100 证券简称:工新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破产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23日起暂停转让。当前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2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
2023年1月30日,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3年5月25日,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各债权人表决组表决通过了《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3年6月13日,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收到了哈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8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23年11月10日,管理人收到哈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86号之六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重整程序。 鉴于公司破产重整及相关事项已完成,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12月13日开市起在退市板块恢复转让。 |
三、恢复转让依据及恢复转让日期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12月13日起恢复转让。依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后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不做除权处理。股票恢复转让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