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1月1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亿元,股份来源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截止2020年11月1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017,47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有公司股票76,017,479股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将于2023年11月10日届满;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